江西政协委员热议深化赣台交流合作******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吴鹏泉)促进赣台经贸合作、加强赣台青年交流、推动“农林22条措施”在赣落实落细……正在举行的江西省两会上,深化赣台交流合作成为江西政协委员热议话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已满一周年。“广大台商希望依托大陆间接参与RCEP,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在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徐友洪看来,当前应紧抓RCEP带来的新一轮台资赴大陆投资东风,持续深化赣台经贸合作。
徐友洪建议江西建立完善RCEP规则实施的服务体系,与台企共拓RCEP大市场,加强与台企在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合作。
为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大陆出台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
台盟江西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建议,推动台企积极参与江西乡村产业发展,共同打造一批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和示范平台;鼓励台企在赣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兴高科技农业产业;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继续给予台企台胞大力支持,把同等待遇落实落细。
台盟江西省委会还关注赣台青年交流,近年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赣台青年通过新媒体进行线上沟通交流,了解彼此、增进共识。
就拓宽线上交流领域,加强赣台青年合作,台盟江西省委会建议,通过举办各种征文、比赛、评选、文化交流等活动,让台湾青年与江西青年密切往来。
来自台联界别的江西省政协委员俞红光建议,协助台湾地区从事赣台民间交流的社会组织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推动两岸社会组织通过开展文化、青年、基层治理类等项目,多渠道、全方位搭建两岸人员交流平台。(完)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